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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五大国标最详解读

时间:07-31 来源: 第一电动网 点击:
基本要求 QCT 743-2006 GB/T 31484、GB/T 31485、GB/T 31486
电池类型 锂离子电池 未明确指定,包含各种类型动力电池
样品级别 单体,模组 单体、模组、系统
模组定义 5个或以上的单体串联 1个以上的单体串联、并联、串并联
默认充放电倍率 3/C 1C
每项测试样品数量 单体2个,模组1个 单体2个,模组或系统1个
默认试验条件 20℃±5℃
相对湿度:25%~85%
气压:86kPa~106kPa
25℃±5℃
相对湿度:15%~90%
气压:86kPa~106kPa

 

  1.GB/T31484-2015解读
  GB/T31484-2015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模组和系统的循环寿命指标,涵盖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不同的市场,以及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不同应用类型的动力电池。对于电池单体和模组而言,大多数电池厂家的产品均可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动力电池系统而言,系统设计和集成能力较弱的pack企业,将面临较大的挑战。相关检测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检验项目 适用范围 判定条件
1 室温放电容量(Ah) 单体、模组、系统 单体:实测容量在额定容量的100%~110%之间,单体容量差异不超过5%(一致性要求)
模组或系统:实测容量在额定容量的100%~110%之间,样品容量差异不超过7%(一致性要求)
2 室温放电能量(Wh) 单体、模组、系统 要求同上
3 室温功率 单体、模组、系统 未明确规定(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4 标准循环寿命(1C充放电循环) 单体、模组 以下条件满足1个就算合格:
(1)500次循环后放电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90%
(2)1000次循环后放电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80%
5 混合动力乘用车功率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和5s放电功率(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6 混合动力商用车功率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和5s放电功率(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7 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8 纯电动商用车能量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9 插电式/增程式电动汽车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乘用车参照上述第7条
商用车参照上述第8条

 

  相比于QC/T743-2006,GB/T31484-2015在标准循环寿命和工况循环寿命的测试要求方面都更为严格,相关对比总结如下:

因工况数据较多,本文不一一列出测试的图表和曲线,有兴趣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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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QCT 743-2006 GB/T 31484-2015
标准循环寿命 测试方法:3/C充电,C/2放电,放电深度为80% DOD 测试方法:1C充电,1C放电,放电深度为100% DOD(或企业所规定条件)
判定标准: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80%时,循环测试>500次 判定标准: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80%时,循环测试>1000次,或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90%时,循环测试>500次
样品级别:仅适用于单体测试 样品级别:适用于单体、模组、系统
工况循环寿命 测试方法:简单模拟工况,分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电池,但是测试工况不区分乘用车与商用车 测试方法:采用新的工况循环路谱,分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电池,测试工况区分乘用车和商用车
判断标准:依据企业所规定数据 判断标准:依据企业所规定数据
样品级别:仅适用于模组 样品级别:适用于模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