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与知识产权——AVS一路走来
国际标准里面,都有这样一个矩阵,可以照搬,照搬就会侵犯专利,不是这种思想受专利保护,而是这样一个具体矩阵、一个数字组合受专利保护,如果你确切的就用了这样一个变换矩阵的话,当然就侵犯了专利了,比如H.264中的变换量化矩阵是微软的专利。AVS也是按同样的原理做同样的事,当然需要一个新的组合,这就需要做工作,要证明我的组合确实能够逼近离散余弦变换,而且计算复杂程度比较低,要能够拿出实验数据,确实达到这一点的话,就可以进入标准,尽管我们很难说有没有压缩效率的提高,但这是必要的东西,也要采用。总的来说,做选择标准的过程中,为保证这个标准完备,也会选一些比较好的专利技术。
另外如果两个技术可以解决同样的问题,一个免费,一个选择合理非歧视原则,自然我们会选不收费的,作为标准组织,我们是希望标准更广泛的被人们接受和应用,我们不会任意的放进技术。
方正:
刚才你提到标准,首先是一种公权,实际上除了国家标准以外,我想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可能更多的涉及到一些私权,现在标准制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是要有专利,否则的话,我的理解是这个标准制定的意义可能就不会太大,但是如果说有涉及到专利的话,它就会带有一些专利权人的企业也好,或者个人的目的,可能将来就会导致一些垄断,或者是严重一点说就是不正当竞争,我请教
黄铁军:
你刚才说的情况,如果做标准之前大家说好了,应该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我的理解,比如我们十个人都愿意遵守这样一个政策许可给大家用,不正当竞争问题就可以避免。
但是可能存在的一种情况,就是说你并不知道有一个专利,而这个标准用到一个专利,在产品大规模进入市场的时候,这个专利要主张权利,这会形成不正当竞争。垄断问题,或者说过度主张专利权,我的观点是我们不能把它绝对化,最终社会是要讲道理的,过分索求利益,作为底限是有反垄断法这样的方式去进行处理的。即使没有到反垄断的地步,可以在法院裁决的,例如刚才说的例子,一个公司拿一项专利去诉芯片公司,法院就会评估说,你有专利,符合这个标准的产品确实侵犯了你的专利,到底你要求的垄断性权利合不合理,是有一些判断条件,例如别人160个专利收这么多钱,你一个专利还收比别人翻倍的价钱,这个从社会公理角度讲是不合理的,法院自然会裁决。就是说标准用到专利会带到垄断问题,但是最底线还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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