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3G决策的日益迫近,各运营商在3G试验网络的基础上都在谋划在即将到来的3G网络建设热潮中如何规划和安排自己的建设方案。当前,各3G主要设备供应商都推出了3G无线网络在运营初期、发展期和成熟期的解决方案,但是缺少面对我国未来3G运营商不同运营策略下的3G无线网络建设的差别。
本文从分析我国未来3G运营商不同背景下可能采用不同运营策略入手,以移动通信普及率和互联网普及率为判别依据,探讨不同的3G运营商在不同地区的3G无线网络的建设方案。
1. 我国未来3G运营商的不同运营策略
1.1 我国启动3G的特殊性
相对于欧美、日韩、中国的台湾和香港等己建设运营3G的国家和地区移动通信基本饱和的状况,我国的移动通信仍处于较快的发展阶段,其话音业务仍然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信息产业部预测在今后5年,移动通信用户仍将以年均5000万户的数量增长。我国的移动通信普及率从2001年的11.2%增长到2004年的25.9%(见图1),也充分证明了我国启动3G是在移动通信高速增长及话音业务需求仍很旺盛的前提下进行的。
图1 我国2001~2004年移动通信普及率(资料来源:信息产业部统计资料) 台湾、香港超过100%的移动通信普及率,西欧、北欧超过85%的移动通信普及率,日韩超过70%的移动通信普及率,这些都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发展3G的定位上集中于无线数据业务,而在话音业务的增长上难有作为。我国在2004年的移动通信普及率仅为25.9%,给3G预留了巨大的话音业务市场空间,同时我国也存在如北京、上海、广州、苏州、深圳等发达的大、中城市移动通信普及率很高的现状(见图2),这也为发展3G数据业务提出了迫切要求。所以,我国建设和发展3G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同,即有巨大的话音业务市场,也存在快速成长的数据业务市场。
图2 2004年部分发达大、中城市移动通信普及率(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资料) 1.2 3G运营商的不同运营策略
根据我国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现状和布局,无论如何重组,未来的3G运营商基本上可分为原有移动通信运营商和新兴移动通信运营商两类。 原有移动通信运营商的3G运营策略是在保障原有移动用户不流失或尽量少流失的前提下,利用3G网络和业务吸引高端用户和时尚数据用户转网到3G,巩固和扩大高端用户群;同时,继续发挥2G和2.5G网络业务成熟及品牌的优势,争夺每年增长的移动新用户,并在3G发展初期主要覆盖高密度用户区和数据业务集中区的前提下,实现3G与2G和2.5G的平滑切换,以保证3G用户语音业务的连续性。
新兴3G运营商在3G发展初期既缺乏成熟的网络和业务,也缺少品牌号召力,要想成功地切入3G市场,应充分利用我国话音市场的巨大空间,以发展和争取语音用户为主,发展数据用户为辅;在3G发展中期以后再将主攻方向调整为数据用户,同时确保语音用户的稳定增长,并启动移动与固网融合战略,突出差异化的3G服务。由于新兴3G运营商没有2G和2.5G网络,所以在3G发展初期就要以广覆盖为目标。
2. 我国不同地区移动通信普及率与互联网普及率的梯次化结构
2.1 移动通信普及率的梯次化结构
移动通信普及率反映了一个地区移动通信发展的水平。移动通信普及率越高说明本地区以语音为主的市场空间越小,越需要由3G的数据业务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反之,移动通信普及率越低说明以语音为主的市场空间越大,发展3G的语音用户显然是正确的选择。
2004年我国移动通信普及率虽然达到25.9%,但地区间的差异很大,是移动通信发展不均衡的表现。移动通信普及率超过50%的有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其移动通信用户数占全国总量的30.6%;移动通信普及率在全国平均水平(25.9%)至50%之间的有天津、辽宁、江苏、福建、吉林、黑龙江、重庆、新疆等8个省(区、市), 其移动通信用户数占全国总量的23.8%;移动通信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共有19个省、区,其移动通信用户数占全国总量的45.6%(见图3)。
图3 2004年移动通信普及率的梯次化结构(资料来源:信息产业部统计公报) 2.2 互联网普及率的梯次化结构
尽管3G的应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以语音业务为主,但3G的最大优势是提供视频通信、点播音视频流服务、高效的无线上网、Java应用等以互联网为基础平台的宽带增值业务, 尤其是3G智能终端己经超越了单纯通信的限制, 成为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多媒体信息终端。这都表明3G时代的通信网是以互联网的发展为基础平台, 互联网普及率将直接影响3G建设和市场拓展的未来走向。也就是说, 互联网普及率越高的地区,支持3G数据业务的用户越多, 3G数据业务的发展空间越大;反之, 互联网普及率越低的地区, 3G数据业务的发展空间越小,越应以发展3G语音业务为主。
我国2004年互联网普及率为7.5%,不但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地区间的差异非常明显。例如2004年,北京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7.6%,而互联网发展缓慢的贵州互联网普及率仅为2.5%。互联网普及率超过10%的有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等5个省、市,其移动通信用户数占全国总量的31.8%;互联网普及率在7.5~10%之间的有辽宁、江苏、福建和山东4省, 其移动通信用户数占全国总量的19.2%;互联网普及率低于7.5%的有22个省(区、市), 其移动通信用户数占全国总量的49%。对比可见, 互联网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的移动通信用户数大于移动通信普及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的移动通信用户数,这说明不利于发展3G数据业务的地区和用户群扩大了,但有利于3G语音业务的发展(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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