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技术发展与手机文化产业开发对策研究
时间:03-17
来源:红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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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G产业不仅是通信产业,更是手机文化产业
传统移动通信的主要业务为语音业务,对应的个人终端为手机。3G时代的主要业务为数据业务,其终端尽管仍被称为手机,但实际上是"移动多媒体"。3G手机大大超出了手机原有的内涵,它可以用来传送文字、图像、音频、视频、影像等信息,拥有了多媒体功能。从而,3G手机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之后开始成为"第五媒体"。
3G手机成为"第五媒体"是电信与广播电视、出版业相融合的典型体现。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电信、广播电视和出版业之间的产业边界日益模糊和收缩,趋于消失,三大产业的内容生产、传输平台和接收终端不断走向融合。在传统移动通信业,语音业务和移动网络融为一体,其语音信息的传送、接收与相关产业(如广播、电视、报纸等)纵向分立,从而,移动通信单独成为一个产业体系。在产业融合的过程中,传统移动通信业的纵向一体化结构逐步裂变为横向一体化结构:内容、包装、传输、操作和终端。移动运营商在横向一体化的市场中,其主要职能收缩为信息的传输,其拥有的网络仅是这一市场中的一个平台。这一平台所传输的内容十分宽泛,由此形成品目繁杂的3G业务。其中,主要内容属于文化产品。在这一意义上,3G产业不仅是通信产业,而且是手机文化产业。
在产业分立时代,内容和渠道相互交融,受技术限制与成本约束,渠道相对稀缺,产业发展的约束是内容难以低成本地到达受众。这种格局被称为"渠道为王"。从传统通信来看,业务和网络不相分离,在语音业务的发展中,网络是瓶颈,在低速率数据业务的发展中,网络更是瓶颈,"网络为王"是这一时期的典型特征。而在产业融合时代,内容和渠道分离开来,数字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使传输平台相互融合,另一方面大大拓展了传输渠道(传输速度的提高,传输通道的拓宽),渠道的稀缺让位于内容的稀缺。产业发展的约束是再也不是如何低成本地传输内容,而是应向受众传输什么内容。这种格局被称为"内容为王"。从3G产业的发展来看,3G技术的发展带来了高带宽、高速率,3G业务发展的瓶颈不再是网络,而是在3G网络平台中提供合乎受众需求的内容和服务,"内容为王"是3G时代的典型特征。在这一意义上,3G产业不仅是通信产业,更是手机文化产业。
四、湖南应根据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的需要,积极开发手机文化产业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全国瞩目,广电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享誉全国。2006年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后,文化产业成为近年来湖南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是推动湖南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在3G产业蓄势待发之际,湖南应抓住机遇,积极开发手机文化产业。
1、制定得当的产业政策。3G产业由传统通信产业和文化产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相互融合而成,促进3G产业迅速发展的产业政策有两个基点:其一是扶持硬件3G网络平台的建设,其二是促进软件内容产业的发展。由于3G硬件前期资本积累大,技术研发周期长,回收期长、前期亏损大,目前我国在3G商用中重点扶持硬件。然而,3G商用的成功最终取决于内容的生产与消费。因此,湖南应未雨绸缪,制定得当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手机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有两个不足之处:其一是对内容规制过严,其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乏力。这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桎梏,前者导致文化市场的市场机制缺失,后者使内容创作者的权益未能得到保护。湖南促进手机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将是如何在文化市场建立市场机制,如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2、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3G手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继电影、电视、电脑之后的第四块"屏幕",从而,手机文化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新领域。在数字时代,各种渠道的内容生产相互融合,内容产品都被格式成统一的数字信息(0和1组成的二进制代码),本质上手机文化产业是"移动"的文化创意产业。在这个意义上,开发手机文化产业必须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湖南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中已经取得了卓越成绩,形成了"一区三带"的区域格局和"四轮驱动,两翼齐飞"的产业格局。进一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举措可以是:在湖南经济实现"弯道超车"的过程中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大力扶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中介组织、行业组织的作用;等等。
3、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内容。尽管手机文化产业是"移动"的文化产业,但手机媒体的特性决定,我们不能通过简单克隆,将电视、报纸、电影等内容搬上手机屏幕。如何根据手机媒体的特点进行相应的内容开发策划,如何将即时性较低的内容搬上手机屏幕,如何将"静止"的内容移动起来,这是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内容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也是湖南开发手机文化产业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
4、打造有竞争力的内容提供商。在3G时代,运营商的移动网络仅仅提供了一个信息传输平台,而这一平台所传输的内容则由众多的内容商提供。比如在数据业务中,与中国移动合作的全国性CP/SP超过了1000家,区域性或地方性的超过了7000家(杨成、肖弦奕,《手机电视:产业融合的移动革命》,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年版,第173页)。目前,获得3G牌照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正在建立3G网络,湖南应着力把电视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锻造为有竞争力的内容提供商。
传统移动通信的主要业务为语音业务,对应的个人终端为手机。3G时代的主要业务为数据业务,其终端尽管仍被称为手机,但实际上是"移动多媒体"。3G手机大大超出了手机原有的内涵,它可以用来传送文字、图像、音频、视频、影像等信息,拥有了多媒体功能。从而,3G手机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之后开始成为"第五媒体"。
3G手机成为"第五媒体"是电信与广播电视、出版业相融合的典型体现。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电信、广播电视和出版业之间的产业边界日益模糊和收缩,趋于消失,三大产业的内容生产、传输平台和接收终端不断走向融合。在传统移动通信业,语音业务和移动网络融为一体,其语音信息的传送、接收与相关产业(如广播、电视、报纸等)纵向分立,从而,移动通信单独成为一个产业体系。在产业融合的过程中,传统移动通信业的纵向一体化结构逐步裂变为横向一体化结构:内容、包装、传输、操作和终端。移动运营商在横向一体化的市场中,其主要职能收缩为信息的传输,其拥有的网络仅是这一市场中的一个平台。这一平台所传输的内容十分宽泛,由此形成品目繁杂的3G业务。其中,主要内容属于文化产品。在这一意义上,3G产业不仅是通信产业,而且是手机文化产业。
在产业分立时代,内容和渠道相互交融,受技术限制与成本约束,渠道相对稀缺,产业发展的约束是内容难以低成本地到达受众。这种格局被称为"渠道为王"。从传统通信来看,业务和网络不相分离,在语音业务的发展中,网络是瓶颈,在低速率数据业务的发展中,网络更是瓶颈,"网络为王"是这一时期的典型特征。而在产业融合时代,内容和渠道分离开来,数字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使传输平台相互融合,另一方面大大拓展了传输渠道(传输速度的提高,传输通道的拓宽),渠道的稀缺让位于内容的稀缺。产业发展的约束是再也不是如何低成本地传输内容,而是应向受众传输什么内容。这种格局被称为"内容为王"。从3G产业的发展来看,3G技术的发展带来了高带宽、高速率,3G业务发展的瓶颈不再是网络,而是在3G网络平台中提供合乎受众需求的内容和服务,"内容为王"是3G时代的典型特征。在这一意义上,3G产业不仅是通信产业,更是手机文化产业。
四、湖南应根据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的需要,积极开发手机文化产业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全国瞩目,广电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享誉全国。2006年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后,文化产业成为近年来湖南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是推动湖南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在3G产业蓄势待发之际,湖南应抓住机遇,积极开发手机文化产业。
1、制定得当的产业政策。3G产业由传统通信产业和文化产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相互融合而成,促进3G产业迅速发展的产业政策有两个基点:其一是扶持硬件3G网络平台的建设,其二是促进软件内容产业的发展。由于3G硬件前期资本积累大,技术研发周期长,回收期长、前期亏损大,目前我国在3G商用中重点扶持硬件。然而,3G商用的成功最终取决于内容的生产与消费。因此,湖南应未雨绸缪,制定得当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手机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有两个不足之处:其一是对内容规制过严,其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乏力。这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桎梏,前者导致文化市场的市场机制缺失,后者使内容创作者的权益未能得到保护。湖南促进手机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将是如何在文化市场建立市场机制,如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2、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3G手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继电影、电视、电脑之后的第四块"屏幕",从而,手机文化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新领域。在数字时代,各种渠道的内容生产相互融合,内容产品都被格式成统一的数字信息(0和1组成的二进制代码),本质上手机文化产业是"移动"的文化创意产业。在这个意义上,开发手机文化产业必须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湖南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中已经取得了卓越成绩,形成了"一区三带"的区域格局和"四轮驱动,两翼齐飞"的产业格局。进一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举措可以是:在湖南经济实现"弯道超车"的过程中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大力扶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中介组织、行业组织的作用;等等。
3、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内容。尽管手机文化产业是"移动"的文化产业,但手机媒体的特性决定,我们不能通过简单克隆,将电视、报纸、电影等内容搬上手机屏幕。如何根据手机媒体的特点进行相应的内容开发策划,如何将即时性较低的内容搬上手机屏幕,如何将"静止"的内容移动起来,这是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内容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也是湖南开发手机文化产业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
4、打造有竞争力的内容提供商。在3G时代,运营商的移动网络仅仅提供了一个信息传输平台,而这一平台所传输的内容则由众多的内容商提供。比如在数据业务中,与中国移动合作的全国性CP/SP超过了1000家,区域性或地方性的超过了7000家(杨成、肖弦奕,《手机电视:产业融合的移动革命》,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年版,第173页)。目前,获得3G牌照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正在建立3G网络,湖南应着力把电视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锻造为有竞争力的内容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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