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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员工谈反垄断调查:罚钱不是最可怕的!

时间:09-22 来源:搜狐新闻 点击:

"相关市场"以及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几种表现,包括垄断高价、歧视性定价。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阅欧、日、韩的公报发现,高通在全球的反垄断历程中,欧盟主要走的是反对垄断高价,最终由于起诉方撤诉,以不再浪费公共资源为理由,发布公告,终止了调查。

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主要确认了高通要求与其合作的日本电信企业免费向其授权专利,并不能互相起诉,要求高通改正,但程序还未走到最后。这属于非价格问题。

韩国对高通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公告指出,此案相当复杂且范围极广,调查要求有复杂的经济学分析和法律审查,因此调查和审议用了3年左右时间。

韩国对高通反垄断调查的主要方式,是歧视性定价。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令发布的《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Qualcomm'sAbuseofMarketDominance")认定,存在两个相关市场:专利转让市场和芯片销售市场。高通对于那些没有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了歧视性的差别许可费。例如,对于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5%的许可费,对于不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5.75%的许可费。在将芯片销售给手机厂商的过程中,高通提供了有条件折扣,也即这些厂商必须满足对高通需求达到一定的比例。比如,一家公司采购的芯片中,85%来自高通,那么高通就会给予其3%的折扣。

"中国反垄断在具体案情认定方面,借鉴日韩、中国台湾的比较多。"前述律师对本报记者说,"比如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仅有韩国出了详细的推定前提指南。"

今年5月12日~5月16日,许昆林率团访问韩国,与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有关官员及相关专家学者举行会议。会议主题包括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和反垄断经济学分析方法及其应用。韩方有关官员和专家介绍了韩国的有关做法和经验。

此后,许昆林团队多次与韩国反垄断机构进行接触,9月4日,在与德里克·阿伯利第五次会面前,还出席了在韩国首尔举行的国际竞争论坛。

多位了解进展的反垄断领域的资深学者评论说,高通必定是这几次会面重点谈及的问题。目前反垄断执法领域,国际上相关执法机构彼此之间的信息沟通非常顺畅,一般一旦某个重大跨国公司的反垄断案件在某个国家顺利判罚结束,这个判决相关的办案细节便会迅速传递到其他国家,以便形成联合围剿之势。

高通的专利许可收费模式,从出生开始就陷入全球争议的焦点。

高通公司2013年财报显示,该公司的营收总额为248.7亿美元,其中78.8亿美元的营收来自于专利授权业务,占总收入的约30%,值得注意的是,从利润表来看,专利授权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高于87%,达芯片业务的两倍之多。也就是说,专利授权业务以30%的营收占比,为高通贡献了高达87%的税前利润。

一位接近工信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说,高通的专利比较特殊的是,它的很多专利属于标准必要专利(SEPs),也就是说,其他厂商在实施相关标准时不可避免地会使用到该类专利。

前述接近工信部人士继而表示,这些专利成为市场上的产品标准,比如CDMA标准,尤其是电信领域,标准化特别重要。这是由于如果一个产品不能和另一个产品互联互通,价值就很小。而实施这个标准的时候,是肯定要用到这个技术的,那么该如何定价,是否由高通来一口价?如果高通去定价,出现了搭售,以及区别定价的问题,是不是一种垄断行为?

因为这种专利许可模式一旦发展进入极端,则会抑制执行方的成长空间。

在一个非公开场合,华为一位高层透露,许可费是实施方最头疼、最难处理的事情,因为经常会遇到一个标准中有很多个权利人来找中国厂商收费。华为制造通讯设备或者手机,用了一个标准,标准里面有5~10个必要专利权人,每个人来找华为的时候,都说要你销售额的1%~5%,甚至最高的到7%。如果有10个人的话,可能把产品销售额的50%都给收走了。

"而这些权利人应该主要指高通,或是与高通模式类似的公司。"上述接近工信部人士评论说。

经过了30年的高速发展,高通已经开始遭到全球集体抵制。在标准化组织IEEE(国际电子工程师协会)8月在北京召开的闭门会议上,高通遭遇集体反抗。会场上吵成了一锅粥,实施方Intel、微软、中国的华为,与手持专利技术的诺基亚、高通博弈的结果是,标准化组织主张,要开始限制以高通为代表的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权利。即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专利权人针对标准必要专利去申请禁令。只有在许可费达不成一致起诉到法院,并且法院做出裁决之后拒不执行的情况,才允许申请禁令。

"从这些事实来看,中国的反垄断也是顺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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