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合理配置
应该说,招标与拍卖在本质上是相似的。但在招标中,出价高低作为一个很重要的、而不是唯一的因素予以考虑。招标方式的主要优点在于: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在法律的约束下,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每个环节都有规范的程序;招标一次成效,指配过程简便易行,成本较低。
国际上,新西兰从1994年开始,用招标的方式指配了部分频率,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也在1996~1998年间,通过招标的方式发放了第二代移动通信的许可证。
(3)租赁
传统的行政支配方式,某些频率资源的使用权被无限期地让与使用频率者。某种意义上似乎是将所有权都转让了,因而会出现资源浪费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租赁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租赁,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国家将某一段频率资源的使用权以获取租金的方式让与承租人,到期收回。租赁的主要特征是转移资源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是有偿的,有期限的。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需要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在评估其频率资源的使用率后决定是否办理续租手续。
(4)二次交易
只要允许交易,频率资源的使用者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自然会妥善而有效地保护资源,并利用其为自己谋利,转让暂时不用的频率资源。主管部门要做的是制定二次交易的游戏规则和担当游戏的"裁判员",并就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防安全的频率资源,做好重要保护。
通过缜密的逻辑论证提高规划的可行性
在自然资源规划过程中,找出资源规划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排除不属于规划要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目标与策略。在设计规划方案时,对于规划的总体目标、分项目标、措施以及投入严格按逻辑性进行检验,为保证逻辑检验的可操作性,对总体目标、分项目标、措施、投入等四个方面设计出检验指标、检验方法、外部假设条件。这种方法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重要作用,不失为一种好的规划方法。
借鉴面向目标的项目规划方法,无线电频率规划应统筹考虑各类无线电业务的实际需求,在规划新业务、新技术的频谱需求时,充分考虑我国频谱使用的现实状况,尽力做到既鼓励采用新技术又不脱离实际;在根据国际电联最新进展已有频率划分规定进行新的频率规划时,既要符合国情,又要尽量与国际频率划分一致,与国际标准接轨;选择技术成熟、先进可靠的标准和体制,积极支持频谱利用率高、协议开放的通信方式,既要保护民族工业又要鼓励不同厂商、不同体制间的竞争;深入研究各类业务之间的电磁兼容特性及频率共用的可能性,以提高频谱利用率,同时还要兼顾长远需求,使同一频段上的新旧业务之间实现平滑过渡。
加强综合评价
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经济分析、环境评价理论、社会影响分析方法是资源评价的支持体系,多目标决策方法的综合运用,使得资源评价简便易行、可持续发展得到保证。
频率开发由低向高发展。传统无线电业务使用的低频段,已远远不能满足当今无线宽带技术对于无线电频率的要求,无线电频率资源开发使用,将形成从低频段向高频段发展的态势。无线电主管部门应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适时调整频率规划。目前,无线电移动和固定通信频率资源规划需从400MHz和1800MHz无线接入,到3.5GHz和5.8GHz中宽带无线接入,一直到26GHzLMDS宽带无线接入等,涵盖各个层面的需求。
整合资源,对供大于求的频段进行清理。对目前仍运行在未来无线宽带业务使用频段上的一些其他无线电业务,或是技术比较落后、频率利用率不高的业务,应坚持有计划、分步骤地使它们逐步从正在使用的频段上退出。以便回收重新分配,提高效用。此前已经有成功的案例,如:从2000年起,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始回收专门为模拟集群指配的800MHz频率,将其指配给数字集群,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加强频率开发,倡导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动产业进步。针对各类业务对频率资源需求量大、频率共用难度大、频率规划前所需的频率间电磁兼容等基础性研究有待加强等情况,应适时开展宽带、超宽带(UWB)无线接入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频率预研和规划工作,大力倡导无线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并重点支持公众移动通信技术及其演进技术的发展,推动无线电通信产业新一轮大发展。
- 软件无线电的电磁兼容分析(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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