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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总裁揭秘公司真相,进军PC市场到底有几成把握?

时间:02-25 来源:孙永杰的ICT评论 点击:

提及高通,相信业内并不陌生,首先想到的是其手机芯片和独具的专利授权商业模式。但从诸多的报道中,我们仍然看到业内其实并不真正了解高通,甚至对于高通的认识存在相当的误区。借助日前举办的2017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我们通信世界全媒体有幸独家采访了高通全球总裁德里克·阿博利(Derek Aberle),并就业内关注的对于高通,例如专利授权模式、进军PC和服务器市场等业内敏感且又极易产生误区的话题,进行了碰撞和对话。

误区一、专利授权模式是否具备公平性和合理性?
通信世界全媒体:看到您的背景介绍,知道您之前是负责知识产权的专家。目前从全球来讲,高通专利授权的商业模式在产业中受到了一些质疑,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德里克·阿博利:在这方面我们的确碰到了一些挑战,如果我们简单回顾下整个事情的历史和现状,其实目前也就是少数几个国家或地区的两三家公司在主导着这种质疑,核心还是在于它们对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愿意支付什么样的价格的商业问题。在谈判过程中,有些公司希望把监管机构拉进来作为自己谈判的筹码。

以韩国为例,韩国的监管机构此前做出高通垄断的裁决。如果我们仔细看一下这个裁决的整个过程,实际上这和韩美贸易协定的规定是完全相背离的,监管机构做裁决主要的驱动因素是少数公司的商业利益。这样的裁决在很多方面都是错误的。现在高通已经向韩国法院提出了上诉,希望通过法院让专利授权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一旦进入法院受理程序之后,与监管机构相比,法院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无疑更具说服力,所以我们更看好后者的裁决。

另外,就是之前苹果诉高通滥用专利授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针对此事做出的批评性的意见(不是裁决)。而这个批评性的意见是在美国政府换届前几天做出的,新政府到任以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原来的主席就离任了。新的主席就任之后专门给出了一份书面意见,对之前的意见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个意见在法律性、客观性、经济性上均缺乏说服力和事实依据。所以,随着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高层的换届,我们认为原来的批评性意见也会出现变化。

通信世界全媒体:有一些厂商,比如说终端厂商,在与高通合作的时候抱怨高通以一种打包的专利许可形式收取许可费用,但其中有某些专利是比较过时的,或者是他们认为不需要的。假设包中有100个专利,但被授权厂商只需要60~70个,其中有30个专利是不需要的,对这个现象您是如何看待的?

德里克·阿博利:我们以中国为例,之前经过中国国家发改委对我们进行的调查,我们最终达成了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中,高通在知识产权许可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承诺。其中一个承诺就是,只向用户收取标准必要专利的费用,而这些标准必要专利实际上是不能再进行拆分的,否则无法有效在相关产品中实现相关功能。而对于专利组合可以拆分的非标准必要专利,我们是与厂商单独谈判进行许可,关键还是看厂商自己的需要。

其实在现实中,有一些被许可方在和高通谈判的时候,是希望获得高通整个专利组合,这样将来在他们开发自己的产品时,就具备了充分的自由度和灵活性。选择高通所拥有的任何一项技术和专利,而不需要在将来又用到一个新增的高通专利时,又要重新与高通谈判获得授权。所以像打包方式提供专利的做法,正是在被许可方的需求和推动下才实现的。

实际上,在我们和中国国家发改委达成整改方案之后,和一些中国公司谈论新的许可协议的时候,有一些公司甚至感谢我们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降低了。所以,从被许可方的角度,他们还是希望能够获得最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以便他们在产品开发的时候,不需要再担心来自高通和其他厂商的专利主张。

至于我们的专利组合中有某些专利过期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当一个被许可方持有一个专利组合的时候,客观上经过一段时间会存在专利过期的情况。但高通每年把整个营收的20%投入到新技术的研发中,使得我们增加到专利组合中的新专利数量远远超过当年过期的专利数量,基于此,被许可方持有的获得高通许可的专利数量是在不断地增加而不是减少。

从更高的视角看,实际上高通的专利授权商业模式是最有利于竞争的。高通投入了巨额的资金来进行研发,这些研发的成果对整个通信行业的发展具有基础性的重要意义。实际上,在整个移动通信行业发展的过程中,高通一直充当着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的引擎,而且通过标准化让整个行业中的每一个参与者都能用到研发和创新的成果。当然,反过来我们也希望通过知识产权授权的形式得到回报,毕竟高通在技术的研发上进行了大量投入,并且把技术贡献和分享给产业。

我们注意到中国政府一直在大力地推动"双创",而要想有效地推动"双创",一定要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否则,人们就不愿意去投资研发,因为知识产权的投资也希望得到回报,但现实中的挑战是有少数一些公司获得和使用了别人发明的技术,但却不愿意为之付出相应的费用。

另外,我特别要强调一点,高通从来没有向芯片市场的竞争对手收取过任何专利授权费。恰恰相反,我们在芯片市场的竞争对手,使用和得益于我们的技术,在市场上跟我们开展竞争,进而让市场和用户的选择更加自由和多样化,这再次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高通专利授权商业模式鼓励和促进了公平竞争,有利于市场和用户的公平性、合理性。

通信世界全媒体:专利授权费会针对不同的厂商有所区分和差别吗?

德里克·阿博利:高通的每一个专利许可协议都是和被许可方之间单独谈判达成的,根据特定的要求和考虑,比如说是不是有交叉许可,或者是否同时获得对于其他专利的使用权等。总而言之,我们的技术在市场上的价值已经确立,所以我们签署的许可协议也要能反映我们发明的技术的公允价值。实际上,很多许可协议是非常相似的。例如在中国,高通是根据和国家发改委达成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规定与中国企业签订的专利授权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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