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EDA网,见证研发工程师的成长!
首页 > 硬件设计 > 行业新闻动态 > 高通反垄断结果发布,60亿人民币买来什么影响?

高通反垄断结果发布,60亿人民币买来什么影响?

时间:01-10 来源:老杳 点击:

经过一年多的反垄断调查,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结果终于出炉,虽然发改委还没有正式发文,不过根据高通已经公开的消息,总体分析与之前传闻中的结果差异不大,发改委对高通的60.88亿人民币罚款或许更能引起消费者的兴趣,不过老杳还是希望从产业的角度分析下潜在的影响。

一、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判罚解读: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线标准必要专利收费基数改变,整体收费降低35%

与高通之前以净售价作为专利授权的计算基数相比,针对高通的标准必要专利授权基数发生了质的改变,相信这一点会对通讯领域全球专利授权产生巨大影响,因为 包括爱立信、Nokia、Interdigital等全球主要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拥有者大多数采用净售价作为专利授权的基数,一旦未来将这一判罚推而广之, 将极大改变未来业界专利授权的模式。

与发改委判罚比较一致的是,IEEE2月9日刚刚通过的修改章程中认定,合理费率应当按照"最小可售单位"收取,说明发改委对高通的判罚不仅适用于中国发垄断法,也与全球标注组织的章程相符,发改委在这方面走到了全球的前列。

根据高通的整改方案,今后销往中国市场的品牌设备,高通授权费收取标准:3G设备为5%(包括3G/4G多模式设备),4G设备为3.5%(包括3模式 LTE-TDD设备),这项标准不适用于CDMA或WCDMA技术,后两者的专利费标准起点为总设备销售额度65%。,之所以标准必要专利改变了收费基数 而总费率只降低35%因为高通还有其他非标准必要专利及其他应用专利。

2、反授权取消

如果说过去大陆手机厂商专利较少,高通的这一条款可以帮助客户最大限度降低来自同是高通客户竞争对手的专利诉求,这些年随着大陆手机企业核心技术的逐步提 升,包括华为、中兴、联想等在内的厂商已经拥有不菲的核心专利数量,依照之前与高通的授权协议,大陆手机厂商专利免费向高通反授权,无疑令大陆厂商的专利 价值清零,不仅使大陆厂商的创新得不到保护,也变相促进了山寨的泛滥,反授权条款的取消,使得大陆专利拥有者有了为自己的创新谋求利益的权利。

当然,反授权条款的取消并不一定意味着大陆手机厂商专利战的即时爆发,老杳之前讲过,至今为止除了高通因为特殊的商业模式在大陆市场可以进行专利授权外, 目前其他厂商鲜有成功的案例,对于华为、中兴、联想等拥有一定数量专利的厂商而言,当然可以利用手中专利对竞争对手寻求授权,也可以与高通商谈交叉授权, 以降低高通的专利授权费用,不过发改委对高通的判罚无疑扫除了了大陆手机厂商之间专利战的壁垒,长远来看专利战势在难免。

大陆手机厂商不再是山寨的代名词,核心技术的增加及专利保护体制的完善无疑会极大提升拥有核心技术厂商的市场竞争力,过五到十年年来看,发改委对高通判罚的影响可能更清晰,对提升大陆手机厂商创新的促进作用也将逐步显现。

3、高通需要向被许可人提供专利清单

放眼全球还没有第二家厂商向被许可人进行专利授权时不提供专利清单,就好像消费者买了一箱水果,却不知道其中苹果的数量和质量,也没法评估所买到的水果是 否物有所值,其实在高通与大陆手机厂商之前所签订的协议中,这种霸王条款很多,此次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中也纠正了不少。

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决定应当还包括许多其他条款,主要是针对高通专利授权中的不合理条款,建议各手机厂商相关部门认真研读,老杳不再一一陈述。

二、全球对高通发垄断调查史

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从2007年开始多个国或地区已经对高通发起了反垄断调查。

1、2005年7月,美国博通公司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最终达成和解,高通向博通赔付8.91亿美元。

2、2007年1月韩国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2010年1月对高通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不过高通向首尔法院提起诉讼,首尔高等法院维持原判,2013年高通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3、2007年10月,欧盟委员会根据Nokia等六家公司举报对高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最终2009年以和解宣布停止调查。

4、2010年,基于Icera的投诉,欧美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Icera公司投诉高通滥用市场地位,目前此调查依然处于调查阶段。

5、2013年11月,大陆发改委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2015年2月颁布判罚结果。

6、2014年8月,欧盟委员会开始对高通启动新一轮反垄断调查,并向华为、三星等手机厂商发出调查问卷。

7、2014年8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高通启动新一轮反垄断调查,主要针对高通在专利许可活动中是否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

Copyright © 2017-2020 微波EDA网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