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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7大制约,中国应用光伏市场无解?

时间:01-14 来源:光伏名人堂 点击:

4、光伏并网的技术和体制问题

现在我国己建成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普遍面临着并网难问题。一个原因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主要在我国西部荒漠地区建设。这些地区远离电力负荷中心,经济不发达,工业和人口数量少,用电量不多,水电、风电己经无法消纳。因此常常需要远距离的输电才能把光伏电力运送到负荷中心。但由于当地的电网基础设施极度不完善,为了并网,很多光伏电站的建设者不得不增加额外的投入,花费巨资购买安装并网设备,甚至建设输电线路和变电站,数额不菲的并网成本降低了电站建设的经济性。

己经并网的光伏电站由于受到电网接纳能力等因素的制约,导致限电现象时有发生,再加上补贴发放不及时,己经建成的光伏电站很多处于闲置状态;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电网公司繁琐的并网流程,光伏电站的建设者至少要花掉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光伏电站才能并网。而且各地电网公司会不断变换要求,也让光伏电站的成本在预料之外层层累加。由于电网公司决定着光伏电站是否能够并网,所以不管电网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光伏电站都必须满足。

分布式光伏主要在我国东部地区发展,电网基础设施相比西部地区好很多,不需要建设者在电力设施上投资,国家电网公司也出台了支持分布式光伏并网的政策,但并网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居民在向国网营业厅递交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申请时,碰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自然人是否需要项目核准、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等,导致并网申请不被通过,打击了居民的积极性。

电网公司"为难"光伏并网的原因首先在于技术问题。由于光伏发电受季节、天气、环境和昼夜更替的影响,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差的缺点,再加上我国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光伏发电大规模并网会妨碍电网的正常调度,对电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与技术问题相比,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光伏并网损害了电网公司的利益。站在电网企业的角度,接纳光伏发电对其没有任何好处:第一,光伏自发自用一度电将直接导致电网减少一度电的收入。第二,电网公司为了收购光伏电力还要投入大量的基础建设,耗费巨额资金。第三,我国煤炭产业产能过剩,火力发电富足。而且进入2013年以来,煤炭价格呈下降趋势,火力发电成本大幅降低。除了节能减排这一个理由外,电网实在不愿意放着质优价廉的火力发电不要,而去接受并网成本高、毛病又多的光伏发电。

当前,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的"友好"态度主要是迫于国家政策压力,也因为分布式发电装机数量少,不成气候,电网企业暂时的支持不会对它的根本利益构成威胁。如果将来分布式光伏大规模应用,电网企业的利益仍然得不到顾及,相信它们对待分布式光伏的态度会马上发生转变。

国家电网不支持光伏并网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的电力体制。在我国,电网垄断了从输电到售电端的所有环节,电网既是向发电厂购买电力的唯一买家,又是向用户售电的唯一卖方。这种垂直一体化的垄断,从根本上阻碍了光伏和其他新能源电力的发展。

5、支持光伏发电的政策措施不健全

发电成本高和并网难一直是阻碍国内光伏市场开发的两大难题。于是政府一方面通过制定价格补贴来破除光伏发电的高价"瓶颈",缩短投资者的投资回收期;另一方面通过出台并网政策来支持光伏发电并网。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决定着光伏市场的规模。目前我国的光伏发电扶持政策还不健全,在操作机制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扶持政策不健全一是体现在当前对分布式光伏应用的扶持以度电补贴政策为主,投资补贴政策还没有出台,缺乏对住户、工商业企业安装光伏系统的初始投资补贴、长期低息贷款优惠或税收减免优惠等相关政策。由于光伏发电的初始投资额较高,基于我国目前的人均收入水平,只有减少个人初始投资才能调动其安装热情,而我国目前的光伏政策并未涉及。扶持政策不健全还体现在没有出台针对大型光伏电站的并网政策,大型光伏电站的并网流程依旧繁琐、漫长。

国家电网公司在2012年10月26口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简化了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并网流程,理论上解决了分布式光伏的并网问题。和补贴政策一样,这项政策也仅是《意见》,缺乏法律法规保障其执行。

再看补贴政策,一是国家如何保证补贴资金来源。光伏补贴资金主要来自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财政拨款占较小比重。2013年7月15口,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到2015年中国光伏总装机容量要达到3500万千瓦(35GW)以上。截止到2013年底,我国光伏累计装机量约为18.1GW,每年可发电1100亿一1200亿度,按照0.42元/度的补贴计算,相应需要400多亿元补贴。若完成35GW的装机量则年发电可达到2000-2500亿度,每年需要的补贴为840w~1050亿元。

按照2013年9月25口起开始执行的每度电1.5分钱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之前是0.8分)和2013年全社会用电量53223亿千瓦时计算,电价附加收入仅为800亿元。需要指出的是电价附加的征收不是只为光伏设立的,是为可再生能源,算上风能、生物质能等,真正能留给光伏行业的款项非常少。而且电价附加仅对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目前光伏补贴资金己经出现缺口,到了2015年,资金缺口只会更大。

二是政府如何保证补贴资金公平、足额、按时、持久发放。补贴拖欠问题在我国己建成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中普遍存在,可以说由来己久。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行需要占用大量资金,补贴不到位,电站所发电量卖给电网只能得到0.4~0.5元的脱硫销售电价,所得资金甚至连偿还贷款利息和维护电站口常运行都不够。投资者不仅无法通过建设光伏电站获利,还很有可能出现亏损。这种状况无疑会影响其他投资者建设光伏电站的积极性。

此外,并网政策和补贴政策的执行效果也可以从2013年我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情况中看出一斑,2013年我国分布式光伏装机量为3GW,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2012年己经获批的"金太阳"示范项目,真正基于度电补贴模式的项目不过几百兆瓦,且这些项目大都未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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