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DSL:宽带接入互联网的一次巨大质变
这两种技术都能提供比传统的Modem接入快几十倍的速度,但如果为用户提供数字电视或视频点播,这些技术所提供的带宽还远远不够。而VDSL(超高速率DSL)技术使这一切成为可能,它能够提供高达52M每秒的速度。就像我们很迫切地想要从Modem进入宽带接入一样,从最大提供10M的ADSL和CableModem到VDSL的转变也是质的转变。随着VDSL的逐步普及,将来通过VDSL享受到的服务也将越来越物有所值,也会越来越被中国的老百姓所接受。
VDSL技术的特点VDSL与ADSL不同,后者的干线连接主要是ATM,而VDSL则对ATM和IP同时支持,这主要是源于以太网的成熟和向数据网络核心的渗透,EthernetoverVDSL则是在接入网方面延伸了以太网的应用范围,是完美的宽带接入解决方案。从技术的角度看,VDSL具有以下特点:
1.VDSL使用的频段是1.1~20MHz,正好在ADSL所用频段之上。VDSL采用频分复用方式进行通信,即上行和下行使用不同的频率范围。通常频谱分配如下(以QAM为例):下行0.9~3.4MHz;上行4.0~7.75MHz。其它常用的低频业务,如ISDN、普通电话和ADSL,完全可以和VDSL同时在一对线上传送。一般情况下,这两个频带的中心频率和带宽都可以调整,会对VDSL系统的数据速率产生影响。
2.使用QAM或DMT线路编码技术。QAM属于单载波调制方式,DMT属于多载波编码技术。目前用得较多的是DMT技术,这一技术和ADSL使用的线路编码完全相同。运营商们在现有铜线环路上已经部署了超过1000万线基于DMT编码方式的ADSL线路,DMT-VDSL可无缝地应用于现有DMT基础设施。QAM芯片也有产品,最早的VDSL芯片就是采用QAM技术,因为QAM实现起来较简单,如Broadcom和Infineon的芯片组,这也是业界使用最多的芯片组。目前,以色列的Metalink公司又刚刚推出了面向以太网的QAM-VDSL芯片组。
3.可使用的上行线复接技术。为复接多个用户CPE设备,必须采用某种复用技术,并保证用户的业务质量。在用户侧提供复用的情况下(称为主动方式),多个CPE设备接入类似于一个集线器的设备,由集线器负责复用/解复用。在被动方式下,光网络单元(ONU)负责解决复用,方法可以是频分或时分。频分方式分配不同的频段给各个CPE;在时分情况下,每个CPE则分配得到不同的时隙。二者都存在一些问题:时分方式有浪费时隙的可能性,而频分方式则有两种可能性,一是ONU给每个CPE分配的带宽有可能过低,二是每个CPE有可能发送过多的数据而降低整体性能。
4.VDSL速率大小通常取决于传输线的长度,最大下行速率目前考虑为51Mbps~55Mbps,长度不超过300米,13Mbps以下的速率可传输距离为1.5公里以上。这样的传输速率可扩大现有铜线传输容量达400倍以上。一般下行速率从13Mbps到55Mbps,传输距离不超过1.5公里。
VDSL技术的标准化VDSL能更好地融合现有以太网技术,将成为电信运营商下一个推广的主流技术。从1995年ANSI的T1E1.4工作组开展VDSL研究以来,经过各种标准化组织(ANSI、ITU、ETSI、FSAN、ADSL论坛、VDSL联盟等)和工业团体不断完善需求和讨论技术方案,VDSL现在已接近最终标准。最近,VDSL还被IEEE802.3ah工作组选为以太网第一英里(EFM)的铜线承载技术。
为规范和推动VDSL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和推广,传送网与接入网标准组于2002年初开始研究制订我国VDSL的行业标准。此标准的起草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牵头,国内六个设备制造商和研究机构参与。目前,此标准已经完成并于2002年底发布。此标准在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的基础上,从VDSL技术的应用出发,对VDSL的频段划分方式、功率谱密度(PSD)、线路编码、传输性能、设备二层功能、网管要求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规定。由于电话铜缆上的频谱是一种重要资源,频段划分方式决定了VDSL的传送能力(速率与距离的关系),进而决定VDSL的业务能力,因此频段划分方式的确定成为VDSL标准制订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内容。
有待解决的问题人们对VDSL已做了相当多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目前仍有许多问题尚未完全清楚,譬如对现有的双绞铜线电话网络的特性,一直未能有足够的了解,还有发射干扰问题,上行复用协议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归纳起来,目前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第一个最大问题是不知道在给定的传输速率下,VD
- VDSL和ADSL两种主流技术发展走势(01-25)
- 利用VDSL2技术建立未来的电信网络(01-06)
- VDSL技术与应用研究(02-20)
- 构建新型宽带接入网(03-01)
- 三种模式建设宽带接入网(03-01)
- ADSL、ADSL2+、VDSL的特点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