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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锂电池充电器的安全标准

时间:01-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

h即认为温度稳定,此时测量其外壳表面温升应小于50℃。

2.7 输出短路保护

充电器应有短路的自动保护功能。将充电器输出短路,充电器应能自动保护,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

2.8 绝缘电阻

在常温条件下,用绝缘电阻测试仪直流500 V电压,对充电器主回路的一次电路对外壳、二次电路对外壳及一次电路对二次电路进行测试,充电器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 MΩ。2.9 绝缘强度

用耐压测试仪对充电器进行绝缘强度试验,且充电器必须是在进行完绝缘电阻试验并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绝缘强度的试验。

一次电路对外壳、一次电路对二次电路应能承受50 Hz、有效值为1500 V的交流电压(漏电流≤10 mA),二次电路对外壳应能承受50 Hz、有效值为500 V的交流电压(漏电流≤10 mA),应无击穿与无飞弧现象。试验电压应从小于一半规定电压值处逐步升高,达到规定电压值时持续1 min。

2.10 异常工作及故障条件下的要求

充电器的设计应能尽可能限制因机械、电气过载或故障、异常工作或使用不当而造成起火或电击危险。变压器过载试验按照GB4943中附录C1的要求进行。可模拟下列故障条件:

*一次电路中任何元器件的失效;

*二次电路中任何元器件的失效。

2.11 材料的可燃性要求

充电器外壳和印制板及元器件所用的材料应能使引燃危险和火焰蔓延减小到最低限度,为V-2级或更优等级。在进行耐热及防火试验时,V-0级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其持续时间平均不超过5s,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灼热微粒或燃烧滴落物不会使脱脂棉引燃。V-1级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其持续时间平均不超过25s,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灼热微粒或燃烧滴落物不会使脱脂棉引燃。V-2级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其持续时间平均不超过25s,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灼热微粒或燃烧滴落物会使脱脂棉引燃。进行本试验时可能会冒出有毒的烟雾,在适用的情况下,试验可以在通风柜中进行,或者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但是不能出现可能使试验结果无效的气流。

试验火焰应利用本生灯获得,本生灯灯管内径为9.5mm±0.5mm,灯管长度从空气主进口处向上约为100mm。本生灯要使用热值约为37MJ/m3的燃气。应调节本生灯的火焰,使本生灯处于垂直位置,同时空气进气口关闭时,火焰的总高度约为20mm。火焰顶端应与样品接触,烧30s,然后移动火焰停烧60s,再在同一部位烧30s。

在试验期间,当试验火焰第二 次撤离后,样品延续燃烧不应超过1min,且样品不应完全烧尽。2.12 自由跌落试验

充电器从1m高度处自由跌落到硬木表面3次,其表面应无裂痕等损坏。

2.13 湿热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 2423.9 – 2001 中“试验 Cb” 的要求进行。产品无包装,试验严酷等级为:温度 40 ℃±2 ℃,相对湿度(93±3)%RH,试验持续时间为2 d。试验后应符合4.7.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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