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B环保电子点烟器设计方案
便携式电子点烟器又叫电子打火机。其由内置锂离子电池和发热丝,充电电路,电池保护电路,外壳等组成。环保电子点烟器是由电池供电,电池可以充电,放电几百次,(在电池没完全放完电之前,即用即充会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电子点烟器的价值不光是好不好用的问题,主要是安全方便的问题。1、只要开车,就不用担心没有火机点烟 ;2、车里万万不能放置液体打火机,否则在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会自爆,甚至伤人。可以自动送烟点烟,操作简便,自动化程度高。 USB接口充电式点烟器,发热丝发热,无明火,防风效果好!所以电子点烟器还是很有市场的。
下面我们分享一个usb电子点烟器设计方案。
USB环保电子点烟器设计方案
电子点烟器,包括机壳、电路板、点烟仓,点烟仓由电热丝、香烟托架、置烟位置、送烟杆、电动机组成,电热丝位于置烟位置的烟头处,香烟托架位于置烟位置的下方,送烟杆的一端位于置烟位置的下方,另一端与电动机连接,机壳对应置烟位置的烟蒂处有一个出烟口。
电子点烟器控制IC采用ASIC设计,适用于采用物理开关的新型电子点烟器方案。
芯片工作状态稳定,不会有目前的MCU方案的死机现象,也不会出现因低于临界电压而引起的芯片无法复位现象;采用低功耗设计,省电模式下静态电流小于3uA,保证待机状态下电池的使用时间;而点烟时发热丝的电流大于2A,保证点烟时的速度,并带有发热丝短路保护功能,在负载电阻小于1ohm时输出截止;同时该芯片具有可视化的LED工作指示功能,根据不同的应用状态,在芯片启动、点烟时间、短路保护、电压检测、和充电过程中都有可区别的LED指示;充电性能优越,内含充电控制电路,支持普通火牛和USB等充电设备,当锂电池电压小于2.7V时为涓流充电,可确保不损坏电池,确保安全;充至2.7V以上时,开始大电流充电,当电压接近4.2V时,充电电流逐步下降。充电电压检测误差可做到1%以内。有一路单独的充电端口VCC,在充电时也可以正常点烟。
外围应用电路简单。IC内集成功率管,加工方便、降低损耗;采用SOP8封装,体积小;外围元件极少,仅用一颗LED灯,一颗电容和一个开关,系统成本低。
特点
■采用ASIC设计
■省电模式下,静态电流小(《3uA)
■内含短路保护功能(SCP)
■内含欠压保护功能(UVLO)
■内含过热保护功能(OTP)
■内含过流保护功能(OCP)
■点烟时10s保护
■LED工作指示功能
■宽电压充电(4.5-5.5V),充电性能优越,充电过程安全
■充电电压检测误差精度高(1%以内)
■完善的电池保护功能,有效保护电池
■增加独立的充电端口,充电时也可以点烟
■在电池电压低于2.7V时采用涓流充电,大于2.7V而小于4.2V时采用大电流充电,在接近4.2V时进行恒压充电。
■系统外围应用电路简单,成本低
电路内部结构图
电子点烟器 usb 接口仅用于充电,电子点烟器usb 接口可连接在电脑,手机充电器等任何输出电压力 DC5V+0.5V,输出电流 3000MA 以下的充电上充电。
初次使用或长时间未使用,请先连接充电器,然后断开并重新连接充电器进行充电。充足电后请立即断开电源,(一般完全充电时间为3小时) 请勿长时间将完全充电的电池连接在电源上,过充会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点烟器原理图分析:
a、D1是肖特基二极管(封装SS14)。用肖特基二极管SBD(Schottky Barrier Diode)代替普通的二极管。肖特基二极管的优点在于正向偏置电压较低,这样的话损失的压降小。
b、U1三极管(封装:SOT-23)。这个小功率三极管。三极管具有电流放大作用,其实质是三极管能以基极电流微小的变化量来控制集电极电流较大的变化量。这是三极管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特性。那么这里的三极管就是对usb的电流进行放大,然后在弹片接触触电的时候,实现电热丝两端较大电流使之发热。
电子点烟器寿命关键-电热丝
电热丝属易耗品,故而电子点烟器的使用寿命长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热丝。造成电热丝损耗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为因素;二则是,电热丝本身设计问题。
在人为因素方面,主要是由于使用者的不当,造成的损耗。正确使用则应该是将香烟正对电热丝,慢慢靠近它,尽量减少直接的碰触。
而在电热丝的设计方面呢,好的设计方式也可减少对电热丝的损耗。市场上普遍的电子点烟器上面的电热丝都是不加防护的,香烟极容易就碰触到电热丝,碰触的力道再大些则有可能会损坏到电热丝。
电子点烟器使用常见问题解析
1、 一般
- 从1.8V到USB的多轨电压转换和管理(08-17)
- 具USB OTG和过压保护的紧凑型电源管理器(08-17)
- USB供电的单节镍氢电池开关模式充电器电路设计(02-12)
- 具有USB OTG和过压保护的紧凑型电源管理器的实现(10-17)
- 低导通损耗的USB电源开关的设计(12-01)
- 一种满足USB规范的电源开关设计方案(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