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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与创新

时间:08-17 来源: 点击:

重视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

总之,国内企业一方面面临开放的创新环境,一方面创新的基础薄弱,因此国内企业必须采取更加高效的创新模式才能在市场上获得成功,产业联盟是追赶型创新国家常用的创新组织形式。

产业联盟与企业创新

实践中产业联盟主要有四种类型,它们在企业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 研发合作产业联盟

研发联盟是创新中常用的企业间组织,其目标是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研发联盟在企业创新中的具体作用是:①降低研发成本、分担研发风险。技术研发的投入越来越高、不确定性越来越大,单个企业难以单独承担研发的成本和风险。②研发资源互补。技术的融合趋势和企业的专业化趋势要求产学研之间加强研发合作,通过资源互补共同完成创新。③共同学习。企业越来越重视学习,共同学习包括共同学习国外先进技术、联盟成员间相互学习彼此特长两个方面。④缩短研发周期。竞争的全球化要求企业不断缩短技术研发的周期,通过产品先发获得市场先机,研发联盟集中产业力量加快了成员企业进入市场的速度。

典型的案例是日本和美国在半导体产业竞争中采用的研发合作产业联盟。1976~1979年,日本政府支持富士通、日立、三菱机电、日本电气和东芝5家主要的日本半导体公司组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发合作产业联盟(VLSI consortium),帮助日本企业在1980年代实现技术赶超。1987年,在美国政府支持下由IBM、TI、Lucent(AT & T)、DigitalSemiconductor、Intel、Motorola、AMD、LSILogic、NationalSemiconductor、HarrisSemiconductor、Rockwell、Micron Technology和HP共计13个主要半导体公司组建半导体技术研发合作产业联盟(SEMATECH),帮助美国半导体企业重新回到了世界第一的竞争地位。

2. 产业链合作产业联盟

产业链联盟的目标是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链。产业链联盟在创新中的具体作用是促进创新产品尽快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创新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依赖于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即创新产品需要获得上下游的产品配套,并且配套产品要有市场竞争力。创新产品的产业链往往难以依靠市场机制快速形成,产业链联盟通过企业间合作促进产业链的形成。

我国企业提出了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TD-SCDMA之后,其商业化过程就面临产业链的协调发展问题。移动通信技术标准的商业化要求整个系统同步推进:芯片、系统设备、终端、应用、测试设备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滞后就会阻碍商业化步伐。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内企业组建了TD-SCDMA产业联盟,有力促进了TD-SCDMA创新的商业化。

3. 市场合作产业联盟

市场合作联盟的目标是共同开发市场。市场合作联盟在创新中的具体作用是:①联合开拓创新产品的用户市场。由于单个企业不愿独立承担创新产品的市场启动成本,或者创新企业实力太弱缺乏独立开拓市场的实力,创新企业通过产业联盟共同开拓创新产品的市场。②通过联合采购降低创新产品的成本。中小企业在创新产品发展初期难以达到规模经济,联合采购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降低采购成本的重要手段。③通过共用基础设施降低创新成本。企业在创新需要共用一些基础设施,包括共用实验设备、共用检测设备、共用数据库等等,以降低创新的成本。有些共用设施可以由市场提供,有些共用设施由于专用性强市场难以提供,产业联盟是较好的解决方式。④通过网络互联实现需求方规模经济。有些创新产品具有很强的网络特性,创新企业之间实现网络互联可以提高消费者福利,从而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步伐。

中关村科技园内聚居了大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政府部门的扶持下,大量的中小企业组成了市场合作产业联盟,如长风联盟、软件出口联盟、下一代互联网联盟、医疗器械联盟、生物医药外包联盟等。这些联盟降低了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提高了园区内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的成功率。

4. 技术标准产业联盟

技术标准联盟的目标是制定产业技术标准。技术标准联盟在创新中的具体作用是通过技术标准实现创新技术的商业化。技术标准本身具有公共产品特性,但是部分技术标准包含了大量创新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这类技术标准关系到巨大商业利益,成为企业积极争夺的对象。通过技术标准联盟制定竞争性技术标准,有利于新技术应用,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闪联是中国企业主导制定的技术标准。国内电子信息龙头企业联想、TCL、海信、康佳、长城、长虹、创维等领导成立了闪联技术标准产业联盟,该联盟制定了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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