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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充电3小时流量23G,电信4G就是快!

时间:10-09 来源: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点击:

于,当消费者的流量使用情况出现异常时,电信运营商显然不能只有短信通知。特别是如果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有相关约定的,比如使用相关套餐,一月4G限定流量,超用不超过4G等。在消费者流量使用猛增的情况下,运营商有必要及时限用与停机等,不能等消费者损失惨重了才采取措施。

龙小姐的遭遇已经并非个案,比如前不久就有网友投诉称,自己在国外时,已经将国内手机的SIM卡取出,但运营商依然扣除了其相关数额的流量。类似情形是否随时会摊在任何一个手机用户头上?对此,相关运营商不妨就从查清个案做起,先给"3小时耗23G流量"一个明确的说法吧!

呼吁

不能无监管

一天之内看到两条手机流量"偷跑"的新闻,难免让人人心惶惶,这是巧合吗?还是电信运营商流量统计中经常会出现的"bug",以上两个案例流量跑掉数额大,用户自己发现了。如果手机流量只是多统计几十兆,那我们用户难不成都在被"暗算"?在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重庆马先生的流量偷跑,运营商的客服表示无解,只是赔付了一定的话费;而广州的龙小姐,三个小时偷跑了23G,营业厅竟然不能提供流量的明细单,只是说"龙小姐用的是4G卡,按照网速,3小时用23G流量是完全有可能的",这难免让人觉得店大欺客。

按照消费者的逻辑,运营商收取顾客的费用,那么,一定要提供清单,在超市购物如此,打电话、发短信也如此,凭什么用流量不提供明细单。很多手机安全软件都能够提供流量清单,比如QQ用了多少,UC流览器用了多少,微博用了多少,等等。换句话说,这既能够保证客户利益,也能自证清白测控清单的技术,运营商为什么没有?是真没有,还是假没有。既然很多软件能监控,有这样的技术,运营商却不用,只能让人怀疑,这是由于垄断而带来的傲慢。

再三暴露的流量偷跑事件也给市场监管部门一个提醒,但凡商品就应该有所监管,没有监管的流量市场很难说是有序的。退一步说,就算监管部门没有这个能力,也可以花钱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值得一提的是,浙江2015年发布《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指出计量主管部门对电信运营商的流量有监管的权力。实际上,每个地方都有必要落实这一制度,加强对流量计量的市场监督,及时查处流量计量违法行为,保证电信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论

别让惠民政策打折

手机月套餐内剩余流量实行当月不清零,着实让消费者兴奋不已。可是人们的兴奋劲还没过去,消费者就发现了问题:流量消耗过快。不得不说的是,消费者投诉后,客服人员立即进行赔付的不止马先生这一例,如:一网友自己原本每个月套餐内700兆的流量都用不完,居然一天使用了近550兆的流量,投诉后客服人员主动提出"赠送500兆流量",并且在电话挂了之后马上到账。按理说电信商这种办事效率应该赢得掌声,然而消费者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消费者还是那些消费者,消费者的上网习惯还是那些习惯,可是推行流量当月不清零后,却突然出现"大单"相当于十几天甚至是二十几天的流量,显然不是一个"乱"字能让消费者信服的,尤其是消费者投诉后客服立即进行赔偿,说明了电信商对客服进行了授权。可以说电信商对消费者流量被"偷"或许是心知肚明。即使不是电信商故意扣消费者的流量,至少消费者流量被"偷"后,电信商有利益分成,故而对"偷"流量的贼视而不见,故对投诉立即进行赔偿,毕竟能发现"偷"流量的还是少数。希望电信商能够以诚取天下,及时校验流量计量系统,及时扎紧流量被"偷"的篱笆,这是电信商应尽的责任。不然流量被"偷",脏水都会泼到电信商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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