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漏电保护技术发展方向的探讨
有了人体“特波”电流技术就可以把供电可靠性和人身安全保护有效的兼容起来,互不影响,因为各种介质形成的漏电电流,我们可以允许使保护器在很大漏电范围内不跳闸,以增加投运率,这样只是对低压线损有所影响,但低压线损指标可以通过人为管理而实现,电网中无论有无普通泄漏电流或漏电电流有多大,一旦有人触电,保护器会立刻检测到人体“特波”电流的存在,并立即跳闸,确保人身安全。因为当人体触电时,电网的合成“特波”漏电流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电网中任何时候不可能三相同时有人触电,而使三相“特波”合成电流减小的现象,而普通泄漏电流的大小,可同时存在三相之间,且相位不同,合成漏电流可能增加或减少,所以保护器人体“特波”技术不会存在“不灵敏相”或“死区”的问题,任何时候,任意相有人触电,保护器都会立即跳闸。且三相动作灵敏度一样。
目前我国有些漏电保护器厂家,已将人体“特波”技术融合于电流型保护器产品中,但是产品还是以电流型原理为主,没有把人体“特波”技术作为主要功能而体现出来,根据运行实践和做动物实验来看,有些产品的人体“特波”根本不能代表动物触电状态的电流,虽然厂家用“特波”测试仪器对保护器测试时都会动作,但做动物触电实验时,却不能跳闸。测试仪的“特波”电流不能和人体触电“特波”电流相吻合,有些厂家的保护器产品人体“特波”技术质量非常稳定,动物实验和“特波”仪实验都能按人体“特波”电流特征正确跳闸,但是上级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还没有对人体“特波”技术进行深入了解、研究分析以及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致使各漏电保护器的厂家人体“特波”技术参差不一,名符不实,是漏电保护器不能发挥应用的作用。为此,建议如下:
2.保护器方面的专家和权威部门要把漏电保护器的人体“特波”电流作为重点技术进行研究完善,并制定相应的规范使各漏电保护器厂家有据可依、有章可寻,确保人体“特波”技术质量稳定、可靠。
3.建议在保护器人体“特波”技术质量真正稳定可靠的情况下,取消普通泄漏电流跳闸功能或将电流泄漏设置一个较大范围的调节开关,并对此功能设置一个“投入”和“退出”开关(建议灵敏调节电流在500、1000、2000mA范围内),以便不同管理层次的农电工,选择使用该开关。如遇要求相应提高低压线损管理水平的农电工,可投入普通电流泄漏开关,并选择合适的档位,对于责任心较差的农电工,可选择退出该功能开关或将档位调整在较大值运行。但不管选择功能开关“投入”或“退出”,这时线路一旦有人触电,保护器则可立即跳闸,确保人身安全,低压电网中较大的泄漏电流只能使台区线损略有增加,可以通过电工的人为管理来提高电网绝缘水平,从而达到降损目的,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是无法真正通过人为管理而能避免的,所以保护器的电流“泄漏”及人体“特波”两大功能可根据情况“退出其一”,“保存其一”(保存的就是人体“特波”功能)这样就不会再有人为退出保护器运行,如果没有“功能”退出开关,电工在遇到电网复杂漏电故障且难以消除时,会千方百计退出保护器运行,使电网无任何漏电保护,而更加危及安全,即使有经验的上级管理人员,遇此情况也是束手无策,而默认电工的做法。
4.目前保护器人体“特波”技术还存在有一定的不足,即当线路一旦有人触电,保护器的人体“特波”电流使保护器立即跳闸,但当触电者没有脱离电源时,保护器再次重合闸后,保护器的人体“特波”功能会失去作用,因为这时的导线和人体接触较深,没有人体皮层“特波”电流的出现,保护器不能检测,而识别为普通泄漏电流,这个电流远小于保护器档位的整定值,所以保护器不会跳闸。危及人身安全。
鉴于人体“特波”技术的这种缺陷,建议厂家在该缺陷没有攻克前,可将保护器增加一个人体“特波”电流一次动作锁死电路,也就是说当线路有人触电,保护器跳闸后不再重合闸,而当电网中有其它介质引起的普通漏电流,使保护器跳闸后,可进行多次重合闸,并且可取消普通泄漏电流重合闸后再次跳闸的锁死电路,只要不是人体触电,保护器就可进行多次重合闸,这样在对人身安全提供可靠保护的前提下,大幅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大幅减轻农电工的劳动强度。有了人体“特波”技术也就可以大胆取消“二级”、“三级”漏电保护器,节约资金,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保护器的人体“特波”技术是当今保护器行业非常先进和理想化的技术,使电网的可靠性和保护人身安全的矛盾应刃而解,让多年来,保护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得以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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