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及安全认证
002)、电线电缆(011)等共 21 个大类,制定了一整套不同要求的电磁兼容标准。
通信设备的电磁兼容 EMC 标准,包含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001)大类的 001018 项“金融、办公电子设备,信息通讯设备及有关零件和附件”中。依据标准有:
IEC 60950《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通用要求》
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9254-1998;CISPR22;EN55022《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等等。
4) 第四类,专用产品标准。这是针对特殊行业制定的专门的产品标准。如:
QJ:航天产品标准。
3.2. 电磁兼容 EMC 性能标准等级[2]
在电磁兼容标准的测试中,针对不同类别、不同使用环境的系统(设备),容许满足 A、B、C 三个不同的标准等级。
1) A 级性能标准:
接受测试的设备,在测试期间不出现功能或性能的临时降级,不会使系统进入危险或误会状态,在撤出测试波形或信号时,不会影响设备中任何软件代码或数据的储存。
2) B 级性能标准:
接受测试的设备,在测试期间可能有功能或性能的临时降级,但不容许设备功能全失。设备降级或功能损失时,均不能使系统进入危险或误会状态,在撤出测试波形或信号时,可在不用操作者介入或系统复位的情况下自行恢复,不得影响设备中任何软件代码或数据的储存。
3) C 级性能标准:
接受测试的设备,在测试期间可能有功能或性能的临时损失,但不能使系统进入危险或误会状态。接受测试的设备,在撤出测试波形或信号时,可在由操作者介入或系统复位的情况下自行恢复,不得影响设备中任何软件代码或数据的储存。
3.3. 中国、北美、欧盟关于“信息技术设备”的产品强制性认证
中国、北美和欧盟对于“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电磁兼容特性的管理和控制,体现在对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和市场的准入控制两个环节上。
我国于 2003 年 8 月 1 日开始,对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3C”)认证。“CCC”认证后续目录还在不断地增加品种和类别,最终达到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都需要通过强制认证的目的。与此同时,国家还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进行执法监督。通信系统归属于“信息技术设备”的范畴。表 1列出了中国 CCC 认证、北美 FCC 认证、欧盟 CE 认证所必须满足的电磁兼容标准。
4. 电力通信系统应采取的电磁兼容措施
电磁兼容是一门以电磁场理论为基础,包括信息、电工、电子、通信、材料、结构等学科在内的综合性边缘科学。从事电磁兼容工作的工程师,需要掌握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然而,目前电力通信系统中,具有电磁兼容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工程师相对较少,没有明确 EMC 的具体责任人,没有对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特性进行有效的 EMC 流程设计和监控管理规划,由此在电磁兼容方面遇到不少挑战。
既然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特性是一项关乎系统可靠运行的重要指标,就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在规划设计、设备选型、设备摆放、必要的电磁屏蔽、机房装修、电磁兼容环境改善、电源及接地安全、缆线布放、防雷击及防静电措施等各个环节上,都体现出对电磁兼容特性的关注。笼统说来,一是管理。二是技术措施。
4.1. 电磁兼容管理
电磁兼容管理,包括系统规划设计,电磁兼容环境控制,设备选型招标,施工过程电磁兼容规范和实施计划,系统(设备)电磁兼容特性测试、验收以及对系统电磁兼容计划的监督等内容。
4.2. 电磁兼容措施
电磁兼容措施包含了十分广泛的内容。本文抛开产品设计、研制及生产的前期过程,单从应用的角度来概括叙述电力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措施。
1) 良好的电磁兼容环境是从规划设计开始的
电力系统的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都存在强大的空间电磁场干扰,通信机房必须进行针对性电磁屏蔽规划设计;
通信系统的馈电走线,外线电缆敷设,工作地、保护地要与整个电力发电(输电)系统统一规划设计;
通信系统的工作地、保护地线与强电中性地线之间要有良好的隔离;
通信系统的馈电走线,外线电缆敷设,都要避开输电线路;
通信机房尽可能远离变压器、发电机组和开关场等等。
2) 设备选型
电力通信设备选型招标,应拒绝那些没有进行或没有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CCC 认证)的厂商和品牌。建议选用的设备既具有 CCC 认证,又具有 EC认证、FCC 认证和 UL 认证。确保在电力通信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具备良好的电磁兼容性能。
3) 电磁兼容管
EMC 相关文章:
- 电磁兼容EMC预测试与鉴定测试(09-25)
- EMC常见缩略语清单(03-19)
- EMC(电磁兼容性标准)认证流程图(02-11)
- 基于仿真软件的系统EMC设计(01-03)
- 关于照明光源频闪的问题(03-01)
- 基于仿真软件的系统EMC设计之工程实例(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