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背景音乐系统设计方案
2. 中央控制配置在七层信息中心机房设置广播中心设置音源、前置放大、紧急控制面板和功放。
音源部分:音源设置CD机 EN-9321、调谐器EN-9322、卡座、节目定时器EN-9305各一台。前置放大:采用LISTEN LS-9301前置混音放大器可处理来自不同声源的音频信号。矩阵控制主机:遵循国家设计规范和相应行业设计标准,广播系统的总体技术指标:清晰度:>75% 最大声压级:>80dB 声场不均匀度:≤5dB 传声增益:≥-8dB 系统失真度:<5% 频率响应:80HZ~16KHZ,-3dB 总噪声级:≤30NR
第四章 系统功能
1. 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本建筑结构比较简单、但功能区比较多,背景音乐要求进行多分区设置,具备分区广播、广播传呼、业务广播等功能。背景音乐系统应能向大厦的公共场所及特定区域提供可靠的、高质量的背景音乐广播。该系统平时播放背景音乐,业务广播时可切断背景音乐,发生火灾时,与大厦消防报警系统联动,构成紧急广播系统,实现火灾和紧急事故的广播。通过广播控制室,将接收的广播电台节目及自办的节目,通过有线方式向各分区的公共区域播放背景音乐节目;并可以通过呼叫站同时对所有的分区播出业务广播、呼叫广播,并可在特定分区插入业务广播、商业广播和通知等。
背景音乐由3套背景音乐源组成,即CD机1台、收音机1台及可循环播放双卡座1台。背景音乐的选择应根据各区的功能特点,通过矩阵控制主机从3套背景音乐源中任意选择适合本区的音乐内容,且应能保证各区同时放送不同的背景音乐节目,并通过系统主机将音量调整到合适水平,输出至相应背景音乐放大器。广播的优先级顺序由系统主机的控制软件预先设定。本系统的各个构成单元以及各种安装件均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以便根据业主要求灵活地进行组合,扩展方便。
2. 紧急广播系统紧急
广播系统和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共用控制主机、扬声器和分配网络,并依照消防分区,在发生火灾或紧急事故时,无论走廊、大厅、餐厅、休息室及其它区域的背景音乐的音量开关的状态如何,均能实现自动强行切换,并以最大音量同时向事故区和相邻区播放不同的火灾广播(疏散与警告信息)。
本系统功放的配置能够满足必要时对全部区域进行广播。参照欧洲EN60849的规定,紧急广播系统的设备功能说明如下:
● 一旦紧急广播被遥控话筒或其它外接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紧急启动,公共广播系统的其它功能(背景音乐、一般广播等)将被暂停。系统仅执行预录的2种消防自动语音广播(警告和疏散广播)或消防话筒的手动广播,直到紧急广播状态解除。
● 紧急广播的信号音和语音信息(包括警告和疏散内容)均应以数码方式记录在语音存储卡内,具有不老化、不丢失等特点,并能向所有区域播报。
● 广播系统具备系统检测功能且该功能为标准配置,通过该检测设备能使系统操作人员确保系统于任何时间均能运转正常。紧急广播的检测应采取软件设置启动,无需进行实际的紧急广播,造成不必要的慌乱。
● 通过数码语音播放卡,紧急广播系统应能实现2种预先录制的不同紧急广播讯息。系统应能分别编辑、记录警告讯息和紧急疏散讯息,紧急广播的先后顺序应可以编程实现,使广播的内容易于理解。
● 广播预先录制的讯息应作为主机系统的组件,主机系统应能对其进行恒定监听。一旦故障发生,应能于系统遥控话筒上或外部故障显示设备上予以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