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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不爱你爱谁?

时间:10-02 整理:3721RD 点击:

我们知道,专利法有一个区域性,如果别人没有到我们国家来申请专利,那怕我们的产品使用了他人的技术,这也不算侵权。虽然,中国的专利法于1985年就诞生了,但实际上二十多年来基本上就没有认真执行过,连中国人自己都很少知道,什么是专利法,外国人更不知道什么是中国专利。因此,到中国来申请发明技术专利的外国人更是少得可怜,直到2003年,因为中国想要加入WTO的时候,国外企业才开始到中国大量申请专利,并且申请专利的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是工厂设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


为什么国外企业迟迟的到了2003年才到中国申请专利,因为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偏离国际贸易市场的轨道将近60年,如果不是中国想要加入WTO组织,别人也不敢贸然踏入中国的土地申请专利来试一试。不过,就是中国非常希望加入WTO组织,最早也要等到今年的年底以后才能算正式加入,而在中国还没有正式加入WTO组织之前,中国对外国人的游戏法则可以一概不认。


另外,中国的专利法是中国人制定的,并不是外国人制定的,特别是中国的专利法中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法则,是国外大部分国家没有的。光这一条就可令外国人生畏,因为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是不用经过实质审查的,不管你申请什么样内容的实用新型专利,根据中国的专利法则都可以被受权和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中国人生产的任何产品,只要给中国专利局交过挂号费,在中国哪个地方都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除此之外,中国的集成电路专利法与国外的集成电路专利法也不相同,外国人已经用过的集成电路不能到中国境内再申请专利,而中国人申请的集成电路专利也不需要经过进行实质审查,只需要交上2050元专利登记费给中国专利局,就可以得到授权保护。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使用的集成电路在中国都不受保护,中国人可以尽情开怀地使用。


既然,外国人于2003年以前很少到中国申请专利,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要到中国来收专利费。就算他们正好于2003年到中国境内申请了专利,那他们的专利也要等到2006年以后才会被授权和开始生效,然后才可以开始向中国人收取专利费,因为发明专利需要审查等待三年。


事实上,直到今天为止,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基本上还有收到过中国人的一分钱专利费。至于到了2006年以后,外国人该不该到中国来收专利费,这个大家都明白。既然大家同在一条起跑线上,为什么别人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就不应该得到法律保护,更何况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费用差不多是中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费用的十倍。


2006年以后,是不是外国人在中国申请的专利被授权后,就可以从中国的数字电视标准中每年收取几百亿的专利费,现在谁也说不清楚;国内很多有线电视台很早就把国外的DVB-C和DVB-S数字电视标准用上了,每年要给别人交多少专利费,我们也不清楚;还有,将来中国的数字电视标准制定商要不要向电视用户收费,我们更不清楚。


没有人不相信,中国的数字电视标准制定商没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在中国的数字电视技术标准中,只要外国人没有到过中国申请专利的,中国人都可以申请专利;或者外国人已经在中国申请了专利的,而中国人还可以再次在他们发明专利技术的基础上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就连电视发射天线,只要天线的高度比别人的相差1个微米,同样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因此,每个从发射天线发射出去的电波,都可以向中国的电视机用户收费。


正如前面文章中广电部的一位领导所说:“其实,这件事涉及一些小集团的利益,有些人是想打着民族工业的旗号来赚中国人的钱。”


那么,是否我们选用DVB或者ATSC国外数字电视标准就需要每年向别人交几百亿元的专利费呢?


我看,不是。正如上面所说的,而是“有些人想打着民族工业的旗号来赚中国人的钱”。


首先,目前加盟DVB阵营的有50多个国家230公司和机构;加盟ATSC阵营的也有30多个国家100多名会员。无论是DVB还是ATSC数字电视标准,它们都融合了全世界最先进的电子技术和数字处理技术,其中包括:图像信号信源压缩编码技术(如MPEG、H264.2)、信道传输编码技术、数字调制技术(如:QPSK、QAM、OFDM、VSB等),这些技术大部分都已经成为了DVB和ATSC两大阵营的共同财富。


如果中国只加入其中一个阵营,而每年需要向其中一个阵营交纳几百亿元费用的话,那么,ATSC阵营的成员也同样应该向DVB阵营交费,或者DVB阵营的成员也要向ATSC阵营交费,因为两个阵营中采用的技术大部分相同,只有小部分存在差异。


如果每个会员都要分别向每个专利权人单独交费的话,那么,这两大阵营的存在就根本没有意义。这样,中国当然没有必要去加入这两个阵营中的一个,但中国必须单独向那些专利权人单独交专利费。而目前数字电视标准中大约拥有1300多个技术专利,难道中国的相关技术部门都已经一一与这些专利权人谈过交费问题,并且已经可以知道每年需要向他们交几百亿元的专利费了吗?另外,如果中国的电视产品不出口也需要交这么多专利费吗?如果1300多个技术专利的专利权人都没有到中国来申请专利,中国的电视用户也需要交这么多专利费吗?


其次,无论是DVB或者ATSC数字电视标准,其中所融入的专利技术大部分都是1990年前后申请的,并且大部分都是1990年以前申请的,这些专利大部分都已经过期,有些也很快将要过期,何况中国的数字电视不可能在几年内很快就能发展起来。另外,在上海交大、清华、以及广科院三者的数字电视标准方案中同样也融入有大量别人的专利技术,如果使用DVB或者ATSC需要交费,那么使用上海交大和清华以及广科院三者的数字电视标准就不需要交费了吗?这是什么逻辑。


由此可知,不管是中国的数字技术电视标准需不需要交费,然而,不进行改头换面一下,总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从长远来说,是外国人怕中国人,而不是中国人怕外国人。其中一个原因,当然是中国地大物博,人众不怕单人欺。中国什么时候总是强势集团说了算,他们既当裁判又抢球,游戏法则他们可以随时都更改,或者不按游戏法则出牌。


例如,当今全世界都提倡环保,鼓励私人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而广州和深圳却可通过一纸告示,就把所有电动自行车禁止使用。理由更简单,就是便于城市交通管理。那么,不禁要问,纳税人请他来管理城市就是为了他便于管理的吗?而老百姓的解读是,电动自行车够不上骄车,管理者收不到管理费。


又如,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在你的模拟电视机旁边加个机顶盒,再让你每月多交几十快钱使用费,你就可以享受到使用两个遥控器的数字电视快乐了;而电视图像质量根本就没有提高,只不过是当初电视图像信号是用大卡车整包运送的,而现在是先把货物打碎,然后改用客车或出租车来运送,最后再打包变回原样,这样图像质量会比原来的好吗?如果你不愿意安装,就让你只能收看46套电视节目。这个做法,比把你家的玻璃窗先打碎,然后再帮你换个新的,最后还要多收钱有什么两样。

呵呵,看来专利上的问题还是瞒复杂的

弟兄们,就该努力啦,为了美好的明天,冲啦!

楼主说的好啊 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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