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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窝电话用金属氢化物镍电池总规范 GB/T 18288-2000

时间:02-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

并测量电池电压,应符合4.4.3规定的要求。

5.7.4 自由跌落试验

a)电池按5.7.2 规定试验结束后,将电池吊起,使其一面平行于地面,自由跌落到厚度为18 mm~20 mm的硬木板上,硬木板应放在水泥地面上,从电池的最低点至硬木板上平面之间的距离计算,跌落高度为1000 mm,X 、Y 、Z 三个互垂方向的6 个面分别朝下跌落各一次;

b)试验结束后,检查电池外观,再在20℃±5℃下按5.5.1.1 规定检查电池的0.2C 5 A 放电性能,应符合4.4.4 规定的要求。

5.8 荷电保持能力

电池按5.4.2 规定完全放电,再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将电池开路放置28d,然后,在相同环境温度条件下,以0.2C 5 A 放电到终止电压,应符合4.5 规定的要求。

5.9 过充电性能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电池按5.4.1 规定充电结束后,接着以0.1C 5 A 持续充电48h,然后开路搁置1h ~4h,再以0.2C 5 A 放电到终止电压,其放电时间应符合4.7 的规定。 目测电池有无漏液、变形、冒烟或爆炸现象,应符合4.6 规定的要求。

5.10 短路保护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电池按5.4.1 规定充电,然后将电池正负两极短路(外电路电阻小于100m Ω)持续1h,再将电池正负两极断开,电池电压应逐渐恢复至n*1.2v 以上,恢复时间不超过10 min. 试验应在有安全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结束后,目测电池的外观,应符合4.7 规定的要求。 试验过程中如发现电池有冒烟、起火、爆炸现象应立即停止试验。

5.11 循环寿命

试验前电池以0.2C 5 A 放电至终止电压,在20℃±5℃的条件下,按下述方法进行恒流充放电。

a)电池以0.5 C 5 A 充电2.4h,其间若-△V ≤n * 10mV 或d T /d t =1.6℃/3 min 时,充电即可结束;

b)充电搁置0.5h ~1h;

c)放电电池以1C 5 A 放电至n*1.04v;

d)放电结束搁置时间为0.5h ~1h。重复a)~d)步骤,直到连续二次循环的放电时间均少于36 min时,寿命即为终止,应符合4.8规定的要求

5.12 贮存

进行贮存试验的电池应选自生产日期到试验日期不足三个月的电池,电池贮存前应以

0.2C 5 A 放电到终止电压,再以0.4C 5 A 充电1.25 h,然后在环境温度20℃±5℃、相对湿度45% ~75% 的环境中开路贮存12 个月。 贮存期满后,电池按5.4.2 规定充电,充电后搁置0.5h ~2h,再以0.2C 5 A 放电到终止电压,最多进行5 次充放电电循环,当任一循环达到4.9 规定的要求时即可停止试验。

6 质量评定程序

6.1 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

6.2 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一般在产品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在产品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重要性能,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

6.2.1 抽样方案鉴定检验的样品是使用与正常生产相同的材料、设备和工艺生产并随机抽取的,提交检验各个项目试样数量按表1 规定。

6.2.2 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项目、顺序及分组按表1 的规定。
表 1 鉴定检验项目、要求和测试方法

组号

检测项目

要求章条号

测试方法章条号

抽样数

允许不合格电池数

1

外观

4.1

5.3

21

0

2

放电性能

20 ℃

0.2C 5 A

4.2.1.1

5.5.1.1

1 C 5 A

4.2.1.2

5.5.1.2

3

-18 ℃

4.2.2

5.5.2

40 ℃

4.2.3

5.5.3

3

快速充电性能

4.3

5.6

4

荷电保持能力

4.5

5.8

3

5

过充电性能

4.6

5.9

3

6

短路保护

4.7

5.10

3

7

环境适应性

恒定湿热

4.4.1

5.7.1

3

振动

4.4.2

5.7.2

碰撞

4.4.3

5.7.3

自由跌落

4.4.4

5.7.4

8

循环寿命

4.8

5.11

3

9

贮存

4.9

5.12

3

6.2.3 合格判据

当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规定时,则判为鉴定检验合格。 如果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应暂停检验,生产方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重新抽样继续进行检验。 若重新检验合格,则仍判鉴定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有某个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定鉴定检验不合格。

6.3 质量一致性检验

电池的质量一致性检验分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用以判定产品过程中能否保证质量的持续稳定。

6.3.1 逐批检验

6.3.1.1 供检验的样品在交验的产品中参机抽取,采用GB/T 2828 的正常一次抽样方案,检验项目、要求、测试方法、检查水平(IL)及合格质量水平(AQL)按表2 的规定。

表 2 逐批检验项目、要求、及测试方法

组号

检验项目

要求章条号

测试方法章条号

IL

AQL

1

外观

4.1

5.3

4.0

2

20 ℃

放电性能

0.2C 5 A

4.2.1.1

5.5.1.1

S-3

2.5

1 C 5 A

4.2.1.2

5.5.1.2

3

快速充电性能

4.3

5.6

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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