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时间: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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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
在电力系统事故或紧急情况下,风电场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部门的指令快速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必要时可通过安全自动装置快速自动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或切除风电场;此时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可超出调度部门规定的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紧急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力系统事故或特殊运行方式下要求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以防止输电设备过载,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b)当电力系统频率高于50.2Hz时,按照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指令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严重情况下切除整个风电场。
c)在电力系统事故或紧急情况下,若风电场的运行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允许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暂时将风电场切除。
d)事故处理完毕,电力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后,电力系统调度部门应允许风电场尽快并网运行。
17、风电场功率预测
风电场应配置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系统具有0~48h短期风电功率预测以及15min~4h超短期风电功率预测功能。功率预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风电场每15min自动向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滚动上报未来15min~4h的风电场发电功率预测曲线,预测值的时间分辨率为15min。
b)风电场每天按照电力系统调度部门规定的时间上报次日0~24时风电场发电功率预测曲线,预测值的时间分辨率为15min。
c)风电场并网运行前需完成功率预测系统的安装调试。
18、风电场无功容量
19、无功电源
无功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a)风电场的无功电源包括风电机组及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
b)风电场要充分利用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当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时,应在风电场集中加装适当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必要时加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0、无功容量配置
风电场的无功容量应按照分(电压)层和分(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并满足检修备用要求。无功容量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场,其配置的容性无功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满发时汇集线路、主变压器的感性无功及风电场送出线路的一半感性无功之和,其配置的感性无功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送出线路的一半充电无功功率。
b)对于通过220kV(或330kV)风电汇集系统升压至500kV(或750kV)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场群中的风电场,其配置的容性无功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满发时汇集线路、主变压器的感性无功及风电场送出线路的全部感性无功之和,其配置的感性无功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送出线路的全部充电无功功率。
c)风电场配置的无功装置类型及其容量范围应结合风电场实际接入情况,通过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无功电压专题研究来确定。
21、风电场电压控制
电压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风电场应配置无功电压控制系统,具备无功功率及电压控制能力。根据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指令,风电场自动调节其发出(或吸收)的无功功率,实现对并网点电压的控制,其调节速度和控制精度应能满足电力系统电压调节的要求。
b)当公共电网电压处于正常范围内时,风电场应当能够控制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额定电压的97%~107%范围内。
c)风电场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通过调整变电站主变压器分接头控制场内电压,确保场内风电机组正常运行。
22、风电场低电压穿越
23、基本要求
对于风电装机容量占电源总容量比例大于5%的省(自治区)级电力系统,其电力系统区域内新增运行的风电场应具有低电压穿越能力。风电场的低电压穿越要求应符合图1及下列规定:
图1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要求
a)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至20%额定电压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625ms;
b)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额定电压的90%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24、故障类型
电力系统发生不同类型故障时,对风电场低电压穿越的要求如下:
a)当电力系统发生三相短路故障引起并网点电压跌落时,风电场并网点线电压在图1中电压轮廓线及以上的区域内时,风电机组必须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风电场并网点任意线电压低于或部分低于图1中电压轮廓线时,允许风电机组切出。
b)当电力系统发生两相短路故障引起并网点电压跌落时,风电场并网点线电压在图1中电压轮廓线及以上的区域内时,风电机组必须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风电场并网点任意线电压低于或部分低于图1中电压轮廓线时,允许风电机组切出。
c)当电力系统发生单相接地短路故障引起并网点电压跌落时,风电场并网点相电压在图1中电压轮廓线及以上的区域内时,风电机组必须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风电场并网点任意相电压低于或部分低于图1中电压轮廓线时,允许风电机组切出。
在电力系统事故或紧急情况下,风电场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部门的指令快速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必要时可通过安全自动装置快速自动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或切除风电场;此时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可超出调度部门规定的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紧急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力系统事故或特殊运行方式下要求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以防止输电设备过载,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b)当电力系统频率高于50.2Hz时,按照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指令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严重情况下切除整个风电场。
c)在电力系统事故或紧急情况下,若风电场的运行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允许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暂时将风电场切除。
d)事故处理完毕,电力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后,电力系统调度部门应允许风电场尽快并网运行。
17、风电场功率预测
风电场应配置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系统具有0~48h短期风电功率预测以及15min~4h超短期风电功率预测功能。功率预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风电场每15min自动向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滚动上报未来15min~4h的风电场发电功率预测曲线,预测值的时间分辨率为15min。
b)风电场每天按照电力系统调度部门规定的时间上报次日0~24时风电场发电功率预测曲线,预测值的时间分辨率为15min。
c)风电场并网运行前需完成功率预测系统的安装调试。
18、风电场无功容量
19、无功电源
无功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a)风电场的无功电源包括风电机组及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
b)风电场要充分利用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当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时,应在风电场集中加装适当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必要时加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0、无功容量配置
风电场的无功容量应按照分(电压)层和分(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并满足检修备用要求。无功容量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场,其配置的容性无功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满发时汇集线路、主变压器的感性无功及风电场送出线路的一半感性无功之和,其配置的感性无功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送出线路的一半充电无功功率。
b)对于通过220kV(或330kV)风电汇集系统升压至500kV(或750kV)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场群中的风电场,其配置的容性无功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满发时汇集线路、主变压器的感性无功及风电场送出线路的全部感性无功之和,其配置的感性无功容量能够补偿风电场送出线路的全部充电无功功率。
c)风电场配置的无功装置类型及其容量范围应结合风电场实际接入情况,通过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无功电压专题研究来确定。
21、风电场电压控制
电压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风电场应配置无功电压控制系统,具备无功功率及电压控制能力。根据电力系统调度部门指令,风电场自动调节其发出(或吸收)的无功功率,实现对并网点电压的控制,其调节速度和控制精度应能满足电力系统电压调节的要求。
b)当公共电网电压处于正常范围内时,风电场应当能够控制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额定电压的97%~107%范围内。
c)风电场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通过调整变电站主变压器分接头控制场内电压,确保场内风电机组正常运行。
22、风电场低电压穿越
23、基本要求
对于风电装机容量占电源总容量比例大于5%的省(自治区)级电力系统,其电力系统区域内新增运行的风电场应具有低电压穿越能力。风电场的低电压穿越要求应符合图1及下列规定:
图1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要求
a)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至20%额定电压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625ms;
b)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额定电压的90%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24、故障类型
电力系统发生不同类型故障时,对风电场低电压穿越的要求如下:
a)当电力系统发生三相短路故障引起并网点电压跌落时,风电场并网点线电压在图1中电压轮廓线及以上的区域内时,风电机组必须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风电场并网点任意线电压低于或部分低于图1中电压轮廓线时,允许风电机组切出。
b)当电力系统发生两相短路故障引起并网点电压跌落时,风电场并网点线电压在图1中电压轮廓线及以上的区域内时,风电机组必须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风电场并网点任意线电压低于或部分低于图1中电压轮廓线时,允许风电机组切出。
c)当电力系统发生单相接地短路故障引起并网点电压跌落时,风电场并网点相电压在图1中电压轮廓线及以上的区域内时,风电机组必须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风电场并网点任意相电压低于或部分低于图1中电压轮廓线时,允许风电机组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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